贷款期限是指从贷款合同生效之目起,到最后一笔贷款本金或利息支付日止的这段时间。贷款期限一般分为短期、中期和长期三种。1年以内(包括1年)的为短期贷款;1~3年的为中期贷款;3年以上的为长期贷款。贷款期限一般由借款人提出,经与银行协商后确定,并载于贷款合同中。
对借款人来说,确定恰当的借款期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如果借款期限过短,到还款期资金还未周转回来,将会出现资金缺口;如果借款期限过长,则会增加不必要的利息负担。所以,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周期、还款能力等确定可靠可行的借款期限,以避免日后发生逾期不能归还贷款的违约现象,或减少不必要的利息负担。
在银行和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中,对贷款的提款期、宽限期和还款期要做出明确的规定。通常,提款期是从合同签订生效日起,到合同规定的最后一笔贷款本金的提取日止;宽限期是从贷款合同签订生效日起,到合同规定的第一笔贷款本金归还日止;还款期是从合同规定的第一笔贷款本金归还日起,到贷款本金和利息全部还清目止。
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。逾期不归还者,银行会按照规定加罚利息;对不能归还或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,银行可以依法起诉。因此,若不能按期归还贷款,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目之前,向银行提出展期,至于是否展期则由银行决定。申请保证贷款、抵押贷款、质押贷款展期的,还应由保证人、抵押人、出质人出具书面的同意证明。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借款期限;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借款期限的一半;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。若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末得到批准,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,转入逾期贷款账户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,应与银行协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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